? ?长规〔2021〕002-政府办002
各镇人民政府、昭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长武县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长武县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县学生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小饭桌加工经营行为,保障就餐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咸阳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在长武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小饭桌经营活动的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个人的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饭桌,是指由学校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办的,以赢利为目的,为中小学生提供就餐和休息等服务的相对固定场所。
第三条 小饭桌经营者是学生供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开办小饭桌,须到镇(街道)登记备案。小饭桌经营者应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政府鼓励社会和家长对小饭桌经营场所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及相关制度
第四条 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对小饭桌的监管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订小饭桌餐饮食品安全要求,并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状况监测并定期发布信息。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小饭桌进行监督检查,对小饭桌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县卫健局负责安排指定医院对从业人员提供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对合格者发放健康证明。对食源性疾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
(三)县教育局负责安排学校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摸底登记,依据各镇(街道)提供的小饭桌备案登记表开展学生信息摸底工作,从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实施管理,要求家长与小饭桌经营者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引导学生和家长选择具备合法手续的小饭桌就餐。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食品安全宣传等工作。
(四)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居民区内经营的小饭桌油烟噪音等有关环保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组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意见。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小区小饭桌经营者的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五)县公安局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经营场所加强治安监督检查,开展治安防范宣传,保障有关部门正常执法,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
(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学生小饭桌经营者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小饭桌经营者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七)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负责查办小饭桌周边环境污染案件。
第五条 各镇(街道)和社区(村组)要及时准确掌握本区域内学生小饭桌的基本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和造成严重食品安全危害的小饭桌,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报告。
第六条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要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对所在街道责任区域内的小饭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小饭桌,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实行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制度。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小饭桌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在经营场所进行公示。
第八条 县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群众投诉多、卫生环境差、基本设施不到位、管理混乱的小饭桌经营者,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健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其所在地镇(街道)予以查处取缔。
第三章??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 小饭桌食品安全要求:
(一)小饭桌加工经营面积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有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区和就餐、休息场所。加工场所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就餐和休息场所合计使用面积每名学生最低不得小于3平方米。
(二)厨房上下水通畅。墙面瓷砖到顶,地面应使用耐磨防滑、不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铺设,有畅通的排水设施。炉灶上方安装大于灶面的排油烟装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
(三)经营小饭桌必须具备冷藏设施(冰箱或冰柜),并保证正常使用。冰箱存放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不得生熟食品混放或者与家庭用食品混用。同时应设专用留样冰箱,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按要求留样48小时以上。
(四)菜刀、菜板必须生熟分开,设明显标志。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具要有明显标识,严格分开,不得混用,盛装熟食品的容器用前应进行消毒。
(五)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盛放垃圾泔水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管理,做到垃圾分类、日产日清、集中处理,禁止将剩饭剩菜、泔水私自交给养殖户。
(六)就餐环境要干净整洁,采光通风良好,设置能满足就餐需要的流水洗手设施。中午休息场所应配有机械通风换气设施及空气消毒设施,床上用品专人使用,水杯一人一杯,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小饭桌经营场所为禁烟场所。
(七)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人。小饭桌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八)采购的食品原料新鲜卫生,小饭桌供餐的原辅料的采购应索取发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有效凭据,并做好记录与保存。
(九)各种食材原料在使用前不得有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现象,必须清洗干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也应对外壳进行清洗。
(十)菜肴应烧熟煮透,一般不得提前加工,从烹饪到食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做好饭菜保温工作。
(十一)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的原辅料,严禁提供隔餐食品、冷荤食品、豆浆、凉皮、凉饸饹、凉拌菜等未经加热的食品以及四季豆、野生菌等容易导致食物中毒的食物。
(十二)就餐学生实行分餐制。必须做好餐具、容器、工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水产品、肉类等水池混用。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消毒后的餐具应保存在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未经消毒餐饮具不得使用。
(十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经营者应立即报告其所在地镇(街道),同时向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公安局报告,并如实提供就餐相关情况。各镇(街道)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医疗机构救治疑似食物中毒人员。
第十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穿戴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戴戒指、项链等饰品。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备案与管理
第十一条 小饭桌开办前应向所在镇(街道)登记备案;各镇(街道)应将登记备案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
第十二条 小饭桌申请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长武县学生“小饭桌”备案登记表》(附件1)。
(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需复核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者需附交房主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者需附交房屋租赁合同)。
(四)托餐场所布局平面图和设施设备清单。
(五)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六)《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
第十三条 各镇(街道)接到小饭桌开办人申请后,应安排专人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验收,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并建立相关档案。
第十四条 各镇(街道)应每月对登记备案的托餐场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向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报告辖区内备案的小饭桌的监督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 县市场监管局应建立小饭桌食品安全诚信档案,记录日常管理情况和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第十六条 县市场局牵头对有小饭桌的镇(街道)管理状况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跟进督促整改。各镇(街道)应在每学期开学前5天对辖区备案的小饭桌在辖区学校张榜公布,以供家长选择。
第五章??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 各镇(街道)应对小饭桌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报告;
(二)协助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
(三)封存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县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处置措施,妥善处理事故。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1日。
附件:1.《长武县学生“小饭桌”备案登记表》
2.《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1
长武县学生“小饭桌”备案登记表
登记审批编号:????????????????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家庭住址 | 固话 | ||||
加工场所地址 | 房屋性质 | ||||
加工场所面积 | 就餐和休息场所面积 | ||||
早餐人数 | 学生来源(姓名、性别) | ||||
午餐人数 | |||||
晚餐人数 | |||||
申请人承诺: 本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提交材料: □房产证 □承诺书?£开办人身份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布局平面图和设施??□其他 |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开办条件:(检查人员现场填写) □卫生间?□房间功能?□食品加工面积 □冰箱??£消防设施 ?£房屋安全?£水源 □上下水设施??□清洗消毒设施?? □学生洗手设施?□防蝇防尘设施 □地面墙壁天花板?□清洗水池 □留样设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其他 | 现场检查人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案日期: 有效期限:??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每学期开学30日前持本登记表和提交材料到所备案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重新登记
2.本申请表一式两份,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小饭桌经营者各一份。
附件2
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确保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本人愿意遵守餐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持开办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配备与供应食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冷冻冷藏、防蝇、防尘、防鼠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二、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索取购物凭证留存备查。不采购和使用任何感官性状异常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六、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食品均当餐制作,不提供凉拌菜、生食海产品、豆浆、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
七、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八、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若在小区范围内开办小饭桌者需征求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方同意,并遵守其相关规定,小区物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
承诺人(签名):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用餐场所张贴、一份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方存档、一份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存档。